文化部辦理第48屆金鼎獎、第15屆金漫獎一案,請轉知或推薦與貴校合作且具參賽資格者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35日臺教綜()字第1130023475號及文化部本(113)229日文版字第1132007023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文化部自本年229日起至329日止受理報名,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金鼎獎獎項包含「政府出版品類」,金漫獎包含民間與政府單位合作之作品,請協助與貴校共同合作且有意報名者,取得貴機校之授權同意後報名;均採網路報名,請有意參賽者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辦理報名。

()另文化部歡迎踴躍推舉對我國出版或漫畫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或成就者參賽金鼎獎及金漫獎「特別貢獻獎」,相關表件詳見報名須知。

 

三、檢附文化部原函及報名須知,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以下承辦人:

()金鼎獎:圖書獎,鐘先生(02)8512-6491;數位出版獎,吳先生(02)8512-6218;雜誌獎,黃小姐(02)8512-6482

()金漫獎:哈小姐(02)8512-6223